2022年9月23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“国办发〔2022〕31号---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”。
针对电子电器产品准入制度调整的要点总结如下:
一、强制性认证制度(CCC)
将锂离子电池、电源适配器/充电器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,对数据终端、多媒体终端等9种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认证管理。
二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(MII)
(1)将卫星互联网设备、功能虚拟化设备纳入进网许可管理,对固定电话终端、传真机等11种电信设备不再实行进网许可管理。
(2)将进网试用批文的有效期由1年延长至2年。
(3)推行进网许可标志电子化,逐步替代纸质标志贴签。
三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(SRRC)
将部分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》有效期限短于2年的延长至2年以上。